證人指特首依內部守則申報 惟有關守則並無記錄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1/13 13:12

最後更新: 2017/01/13 13: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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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經濟日報記者潘政祁攝)

前特首曾蔭權涉於在任期間收受利益案今續審,時任特首副私人秘書、現任民航處副處長蔡傑銘作供指,2012年2月底獨立檢討委員會成立,以檢討有關政府官員的利益申報架構,而當時蔡負責回應委員會秘書長陳先生的查詢。

蔡於信中指出,97年2月行政會議曾研究成員的利益申報制度,並達致特首應跟隨行會成員同樣作益申報的建議。蔡後來再次回應查詢指,特首自05年6月起,在自願情況下根據政治委任官員守則作申報,但特首辦對此做法並無任何正式紀錄,蔡相信當時他是向特首查詢下獲得有關資訊。

蔡又於回應中指出,特首自07年7月起採用內部守則以監察其本人於私人假期期間,接受朋友招待乘坐私人遊艇等行為,即如無利益衝突,特首可考慮接受招待,惟需支付市價費用,但蔡指出特首辦就有關內部守則並無紀錄。